一、取保候審條件是什么
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:
【資料圖】
《刑事訴訟法》第六十五條明確規(guī)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審:
1.可能判處管制、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;
2.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(fā)生社會危險性的;
3.依法應當逮捕,但因患有嚴重疾病,或是正在懷孕、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,不宜逮捕的;
4.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經過訊問、審查,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;
5.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在法定的偵查羈押、審查起訴、一審、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,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;
6.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,可能出境逃避偵查,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;
7.提請批準逮捕后,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,需要復議、復核的;
8.移送起訴后,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,需要復議、復核的;
二、取保候審申請流程
取保候審申請流程如下:
1.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近親屬以書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;
2.公安機關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取保候審申請的,簽發(fā)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(zhí)行取保候審通知書;
3.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;
4.公安機關執(zhí)行取保候審,宣告取保候審決定書。
找法網提醒,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六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審,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。
三、取保候審撤案有案底嗎
在取保候審期間撤案的,不會留下案底。只有被告人被定罪處罰后,才會留下案底,而案件被撤銷的,表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決,因此犯罪嫌疑人不會留下案底。